![]() 原产地证(也称产地证),为国际通用以证明货物是由哪个国家或地区生产的文件,一般由海关或贸促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颁发,针对已同中国签署自贸协定国家产地证可享受目的国进口清关关税优惠,分为: CO:一般原产地证,适用于所有国家,收货人不能减免进口关税的原产地证; FORM G:普惠制原产地证,适用于部分签署最惠国协议国家; FORM A:中国-澳大利亚原产地证; FORM B: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适用于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蒙古; FORM E:中国-东盟原产地证,适用于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泰国、菲律宾、越南; FORM F:中国-智利原产地证; FORM P:中国-巴基斯坦原产地证; FORM R:中国-秘鲁原产地证; FORM K:中国-韩国原产地证; FORM L:中国-哥斯达黎加原产地证; FORM X:中国-新加坡原产地证; FORM N:中国-新西兰原产地证; FORM I:中国-冰岛原产地证; FORM S:中国-瑞士原产地证; FORM GE:中国-格鲁吉亚原产地证; FORM MU:中国-毛里求斯原产地证; FORM NI:中国-尼加拉瓜原产地证; ECF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适用于中国台湾省。 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东盟十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 除CO以外,其它产地证除拥有原产地证明的作用外,还在目的国清关时作为减免关税的凭据。 |